2007年6月22日 星期五

久業變更營業地址未報備 罰 5萬元


公平會:久業變更營業地址未報備 罰 5萬元
中央社 (2007-06-17 14: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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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中央社記者李文忠台北2007年 6月17日電)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,久業國際公司變更主要營業所所在地,未依法于實施前辦理報備,違反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規定,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。公平會于2006年10月13日赴久業國際營業處所進行業務檢查,查到久業已遷移主要營業所所在地。另外,公平會透過網路查詢經濟部有關久業公司基本資料網站,獲知久業在同年10月 2日變更主要營業所所在地至台北縣三重市成功路78號 2樓,未依法向公平會辦理報備,因此依職權進行調查。久業公司提出解釋,是因營運欠佳,于同年 4月間將主要營業所遷移,同時因欠稅尚未領得營利事業登記証,因此未依規定向公平會辦理變更報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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