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30日 星期六

南市抗暖化 停車不熄火開罰

南市抗暖化 停車不熄火開罰
(2007-06-29 19:19)

  對抗全球暖化,台南市政府提出的”反怠速自治條例”,昨天經過市議會三讀通過,從明年一月一日起,只要是進入台南市的車輛,停車超過三分鐘未熄火,就會被罰五百到兩千塊.讓不少駕駛朋友反彈把車停在路邊等朋友,或是下車買個東西沒熄火,這樣的情況很普遍,可是從明年一月一號開始,如果是在台南市,可是會被罰的,因為反怠速自治條例,已經獲得議會通過這項自治條例全國首創,條例中規定,停車沒熄火超過三分鐘,機車罰五百,小型車一千,大型車兩千.大部份民眾聽了都很反彈其實,台南市從去年九月就率先針對公務車輛推行反怠速,即使大熱天,公務車駕駛也沒人敢在車上吹冷氣,因為一旦被抓到三次就會免職處分.為了推行全市,環保局也針對特殊車輛做測試,讓業者心服口服.最後才做出決定,載客巴士允許開車前二十分鐘熱車不罰,冷凍車卸貨時可怠速半小時,另外救護車,消防車,SNG車,吊車等車輛執行工務中可不罰,而受交通號志和事故影響導致怠速也不在此列.市政府強調一定會嚴格執行,距離施實還有半年的時間,民眾最好還是改變習慣,也為地球暖化盡份心力.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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