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

金寶利威違反多層次管理法

公平會:金寶利威違反多層次管理法 罰30萬元
中央社 (2007-06-09 13:3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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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07年6月9日電)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,金寶利威國際商貿股份有限公司在辦理解除契約退貨時,不當轉嫁「刷卡手續費」、且與參加人簽訂契約書未依法載列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,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,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。公平會表示,金寶利威公司在辦理參加人解除契約退貨時,有不當轉嫁「刷卡手續費」、且公司變更負責人,未依法在變更後15日報備、同時主要營業遷移及新增商品也未依法于實施前進行報備。此外,公平會實施業務檢查後,發現金寶利威與參加人簽訂契約書未依法載列多層次傳銷相關法令、及可歸責參加人事由退貨處理方式;分別違反公平交易法所訂定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,決議罰鍰3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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