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10日 星期二

看廣告應徵 被騙200萬元

看廣告應徵 被騙200萬元

【聯合報╱記者修瑞瑩/台南報導】 2007.07.10 03:34 am


市府消保官最近接獲一起疑似「假求職、真詐財」案件,被害者看到分類廣告徵求包裝員等工作機會前往應徵,最後卻簽約同意購買「生活事業服務契約」,有人花費兩百多萬元,較少的也有一百多萬元,被害者表示原本是沒工作才找工作,如今卻要背負信用卡債,不知怎麼辦才好。

失業多時的四十多歲王姓男子表示,看到報紙分類廣告欄刊登徵求包裝員及倉儲人員,不限學歷與年齡,兩萬多元薪水,覺得條件不錯前往應徵。

公司表示,倉儲工作要到外縣市,如果要在台南市分公司上班,須推銷生活事業服務契約,並要求先花錢買契約,以免洩露商業機密,每份11萬4000元,買愈多職位愈高,契約內容包括提供旅遊、購物優惠及生前契約,所買的契約都算業績,可以分到獎金,還可轉賣。

他買了20份,總價228萬元,分6期付款,1年1期,第1期刷卡支付38萬元,第1個月拿到6萬多元的獎金,但後來公司要求他刊登徵才廣告向應徵者推銷契約,他發現有問題,要求公司解約退錢被拒,向消保官投訴。

市府消保官傅然煇表示,已接到同家公司6名受害者投訴,還有人以電話申訴,預計還有受害者,其中最少購買10份契約,花費114萬元,最多買20份。

傅然煇指出,該公司在高雄市登記,營業項目不包括推銷生前契約,未經政府核可經營多層次傳銷,涉及違反公司法、就業服務法及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令。

消保官曾邀業者協商,但業者表明無法退錢;傅然煇函文請示行政院消保官,並要求總公司所在地的高雄市政府協助,但因被害者受雇該公司,應屬勞資糾紛,已轉由市府勞工局處理。

傅然煇表示,這起案件疑似假求職、真詐財,目前是求職旺季,提醒民眾特別小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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