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1日 星期五

美兆生活事業違反公平交易

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,美兆生活事業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,處理消費者終止契約時,違反多項規定,總計處分新台幣五百萬元罰款。

公平會表示,美兆公司在消費者終止契約時,扣除「作業手續費」、「違約金」及「退貨手續費」等非法定事項,同時未以消費者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。

此外,美兆於消費者加入傳銷組織時,未告知退出時的權利義務,也未將退出的權利義務訂於書面契約,並以不當方式阻撓消費者辦理退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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